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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第二季度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 2023-07-04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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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资格复审分为复审和递补两个环节。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5日(星期三)-2023年7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资格复审材料

  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具体要求如下: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2023年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推迟至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本次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应聘人员签名、就读高校签章的《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附件1);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学历认证的,可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所学专业及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的翻译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向招聘方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材料。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证证明等。2023年应届毕业的医学专业型硕士报考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住培考核合格。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本人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

  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奖惩情况、文章、课题项目、主参编的教材等内容,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2)。

  4.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自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3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7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5.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试岗和结构化面试。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及递补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各种原因不参加资格复审及递补者,请务必出具放弃资格复审的说明(需亲笔署名、盖手印),若考生不配合提交书面材料,以邮件、短信的方式也可。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6.联系方式

  若有其他事宜请咨询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电话023-67508779。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

  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 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2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来源文章:http://www.cqsjwzx.com/html/content/23/06/160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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