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理工学院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及面试工作安排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新疆理工学院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公告》,目前已经完成笔试和资格审查工作,现将后续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通过且进入面试环节的共22人,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工作安排
1.时间:2023年7月27日10:30-13:30
2.地点:新疆理工学院二号教学楼(具体候考室、考场另行通知)
3.参加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且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三、应试相关要求
1.考生须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明,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进入候考室前配合工作人员核实考试人员信息,并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2.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将手机调整为关机状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放在指定区域,候考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
3.10:15分考生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抽签未到者视为弃考。
4.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参加面试。
5.每次面试1人,由主考官按照面试题目向考生提问,共3题,考生需逐一作答,总作答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6.面试结束后,可直接离开考场,若有物品遗漏在候考室,则由工作人员陪同拿取,期间禁止喧哗、交头接耳,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7.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四、纪律要求
1.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考场,通讯工具根据工作人员安排放在指定位置;
2.在考试时,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和毕业院校等相关有可能影响结果公平公正的个人信息;
3.不得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候考人员;
4.不得扰乱考场及有关工作场所秩序;
5.不得找人替考;
6.衣着穿戴得体,保持良好形象和精神面貌;
7.不得进行其他影响考试工作公正性或正常开展的行为。
8.考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1)由他人替代参加或协助考试的;(2)考试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3)提及考生姓名等可识别身份信息的;(4)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的;(5)在招聘工作中,提供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包括病史、本人及亲属的重大问题等),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
附件:新疆理工学院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公告).xlsx
新疆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