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专业力量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质量水平,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以下简称技术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技术检查员是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本次计划以高级雇员形式公开招聘技术检查员共10名,其中危险化学品和矿山企业类执法技术检查员2人、工业企业类执法技术检查员6人、防灾减灾救灾类执法技术检查员2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相关行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行业领域工作5年工作经历;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未满十八周岁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有严重个人失信行为记录的;
(五)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技术检查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工作程序
(一)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6日,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报名表》(见附件)投递至yq95122@163.com电子邮箱,邮件及简历名称统一为:杭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应聘--姓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8月9日前完成。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以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笔试。8月9日前未接到通知的为未入选。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重点考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以及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
(三)面试
根据笔试人数情况视情确定参加面试的范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连同思考和回答共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四)考试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考核结束后10日内公布成绩,同时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列入考察对象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资格复审
1.按照笔试和面试情况综合考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2.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从业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六)考察和体格检查
根据有关规定对考试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格检查。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聘用和薪资待遇
根据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技术检查员身份为高级雇员,总薪酬待遇为25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等费用),其中固定薪酬占80%,按年度绩效考评等次调控薪酬占20%。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刻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报考人员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试考核过程中因其他原因放弃招录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
(四)技术检查员招录工作由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本公告由杭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杭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人事处, 0571-85259621。
监督举报电话:杭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 0571-85259603。
附件:
1.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岗位表.docx2.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报名表.docx
3.从业经历证明.docx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