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习申请对象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申请就业见习,实行自愿报名,同时应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和相关专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参加就业见习
1、在校生;
2、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董事长、负责人、总经理、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
4、个人领取营业执照的;
5、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人员;
6、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见习期间出现不符合参加就业见习条件的人员应及时退出见习。
二、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生活补贴不低于河北省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报名时间
8月4日-8月20日
四、报名方式
按照操作指南自行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0335-712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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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23年抚宁区见习岗报名通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Q-El_VhuE_j3oLkBNEINDA?poc_token=HJTyyWSjgHC3x2bH4YEWj7o9Sy8FADYpiwWsV3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