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202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促进就业困难毕业生尽快就业,按照邢台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邢人社办〔2023〕120号)文件要求,我县拟招聘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3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类型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公共管理和基层社会服务类
二、工作地点
各乡镇(高新开发区)
三、报名条件
1、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政治思想品德好、信用好,并能遵规守纪;
3、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并能积极投身到工作中去。
四、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失业登记(县就业服务中心或河北人社APP办理)。
五、相关待遇
临时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按照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部分)。
六、录用原则
本次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招用脱贫家庭(含监测户)、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并结合高校毕业生的个人意愿进行录用。
七、人员管理
1、用人单位与招聘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2、所有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均为县人社局派驻各乡镇、高开区从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属县人社局与所在乡镇、高开区双重管理。
八、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8月9日
报名地点:平乡县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7867676
2023年8月4日
原文标题:关于招聘2023年度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 公 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gnaMCxyHE_p4GG9yl_C21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