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全军统一部署,现将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从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军士中专项招录文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主要有处长、副处长、副主任等科级副职以上领导岗位,参谋、干事、助理员等机关参谋人员岗位,讲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医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护师、会计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保管员、检修工、司机、通信电工等专业技能四级以上岗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招录退役军官,专业技能岗位招录退役军士。
二、招考对象
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含以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军士,且已完成安置程序、按照规定领取退役金。被安排强制退役和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的,不列入专项招录对象范围。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
(二)年龄要求。报考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9月以后出生);报考科级正职、六级至八级文员、专业技术八级至十级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9月以后出生);报考科级副职、九级至十二级文员、专业技术十一级至十三级以及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9月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报考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岗位,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可不作全日制要求。报考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岗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四)工作经历和资格条件。报考管理岗位的,应具有与招录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任职资格或相关领域工作经历;报考专业技术或专业技能岗位的,应具备拟任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五)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
(六)其他条件。符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具有参加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经历,或者在军队建设中实绩突出且获得勋章、荣誉称号、奖励、表彰,以及曾经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
四、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联勤保障部队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1.cn或者http://81rc.81.cn)和微信公众号“联勤集结号”,发布专项招录公告和岗位计划。
(二)报名及初审。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8:00至8月31日18:00。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考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认真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9月上旬完成资格条件初审,具体审核时间和方式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三)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通过资格条件初审人员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专业考核。9月中旬由用人单位集中组织。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面试主要考察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招录对象。专业考核时间、地点和程序方法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邮件等通知为准。
(五)审核批准。对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对象,按规定权限办理审批录用。退役军官、军士已批准录用为文职人员的,应当在接到录用通知后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报考人员自被录用、聘用下月起停发退役金。
五、温馨提示
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联勤保障部队招考咨询电话:027-59561394。请保持联络方式畅通,您也可关注“联勤集结号”微信公众号,我们将及时推送有关信息。
联勤保障部队2023年从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军士中专项招录文职人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联勤保障部队政治工作部。
附件:
1.2023年联勤保障部队从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中专项招录文职人员岗位计划
2.2023年联勤保障部队从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中专项招录文职人员岗位计划
原文标题:2023年联勤保障部队从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军士中专项招录文职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81rc.81.cn/wzry/jwjgbmhddwzkdt/16242978_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