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就业困难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人社字﹝2023﹞85号)精神,我市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用于招聘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纪违法记录,身体健康;
2.未进行就业登记;
3.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未在企业担任股东、监事、理事等职务;
4.新乐市户籍或在新乐市长期居住。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全市设置70个临时公益性岗位,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录用。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医疗等方面,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
三、相关待遇
在岗期间,岗位补贴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执行,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期满后个人自主择业。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2寸彩照一张。非新乐户籍提供公安局出具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4.联系电话:88581258
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5日
原文标题: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xinle.gov.cn/col/1591692211165/2023/08/05/1691203883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