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就业困难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按照石家庄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人社字[2023]85号)文件精神,灵寿县开发了若干临时公益性岗位。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要求
招聘对象: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招聘要求:
1、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纪违法记录,身体健康。
2、未进行就业登记。
3、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未在企业担任股东、监事、理事等职务。可通过本人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其他应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
4、灵寿县户籍或在灵寿县长期居住。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全县设置46个临时公益性岗位,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录用。优先招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医疗等方面,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
三、相关待遇
通过资格审查并公示无异议的9月1日安置上岗。在岗期间,岗位补贴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执行,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及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如8月20日前名额报满将不再受理。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微信小程序“投资任职情况查询 ”结果截屏打印页、2寸彩照两张,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非灵寿县户籍提供公安局出具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灵寿县就业服务中心四楼408室。(单位地址:北环路29号行政服务中心)
4、联系电话:69135789。
原文标题:灵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lingshou.gov.cn/col/1584432049271/2023/08/07/1691379796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