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唐人社字〔2023〕6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区拟面向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临时公益性岗位8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条件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芦台经济开发区户籍的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招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户籍以报名截止日(2023年8月1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报名截止日前大数据协查为未就业(大数据协查,指社保缴费、行政审批、用工备案等佐证为未就业;此外“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显示“就业后失业”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4、考生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同版照片2张,填写《芦台经济开发区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二、服务期限及待遇
聘用单位落实公益性岗位管理职责,并与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就业援助协议》,工资为河北省同期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临时公益性岗位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援助协议(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的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协议自动终止。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之前,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人社局(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华路37号) 联系电话:022-69388197
四、本公告由芦台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注:请报名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原文标题: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lutai.tangshan.gov.cn/tsslutai/tongzhigonggao/20230808/1552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