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体现对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所做贡献的肯定和激励,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精神,现将笔试加分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自行选择线上加分或线下加分。选择线上加分的考生,应于8月28日8:00-9月1日18: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在“个人中心”-“最新报考详情”中对应的报考岗位,点击“加分申请”按钮,选择对应的加分项目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线下加分的考生,应于8月28日8:00-9月1日18:00前往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调配科(永安市南山路1号市政府主楼239办公室)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加分手续。
二、加分对象、加分标准、办理加分所需材料
按照《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的通告》加分对象、标准及所需材料进行。
线上加分的考生需上传原件扫描件,如相关材料原件存放在个人档案中,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主管部门公章后上传。考生手写签名的《加分申请表》、身份证可在申请的任一加分项目中上传,如申请的多个加分项目需提交同一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在其中任一加分项目中上传即可,无需重复提交。
线下加分的考生需携带手写签名的《加分申请表》、准考证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相关材料原件存放在个人档案中,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主管部门公章),前往永安市人社局考试录用调配科现场办理加分手续。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逾期未提交相关有效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220.160.53.33:8903/article/detail/dcaae1ef461711ee96fb0cda411df2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