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芦台经济开发区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程序,按照择优聘用原则,招聘单位对相关拟聘用人员考核完毕,经研究,现对芦台经济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3年9月22日—10月8日(七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组织部(管委会办公楼305室)
芦台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管委会办公楼213室)
通讯地址: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华路56号(邮编:301505)
电子邮箱:ltsyzp2021@163.com
电话:022-69388305、69388283(工作时间)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邮件、来访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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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
原文标题: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拟聘用人员公示
原文链接:http://www.lutai.gov.cn/tsslutai/tongzhigonggao/20230922/1558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