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14岁,在放学途中不慎将同学周某推倒,导致周某摔掉两颗牙齿。对于该事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 )。
A.教育局
B.学校
C.王某本人
D.王某的监护人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律法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因此,此事件与学校和教育局无关,排除AB。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王某只有14岁,属于未成年人,因此由王某的监护人承担责任。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