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家庄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实施方案》安排,现将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10月22日(周日)上午
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10月22日6:30前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191号)楼前集合,签到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二、体检所需资料及费用
1.体检当日,请考生务必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1份、小2寸免冠照片1张(白底或蓝底)参加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四条等相关要求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收取(男性430元,女性450元)现金,请考生备足现金,体检结果异常需进一步检查会产生额外费用。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勿做剧烈运动,勿饮酒。要注意清淡饮食,不要吃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2.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后不再进食,22:00后不再饮水。体检当日空腹,做完腹部超声和采血后方可饮水进食。
3.体检当日请勿佩戴金属饰品或穿着带金属的上衣。为体检方便,请不要穿连衣裙、连衣裤等服装。
4.留尿时留取中段尿,生理期和孕期女生也需留尿并在体检表中备注。
5.孕妇自带医院B超诊断证明,可不做X光线检查。
6.所有检查项目只有一次机会,不得重复检查,不许漏项,如有疑问,交体检表时由医务人员统一答复。
7.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集合后将手机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再使用手机、蓝牙耳机等电子通讯工具,体检结束后凭身份证领取手机。考生家长或亲属等不得陪同体检。
8.考生须做完所有体检项目,经体检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9.体检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结果及考察安排
体检结果将于7个工作日内确定;需要复检的考生,将电话告知本人。通过体检的考生自动进入考察环节,不再另行通知。体检或考察结果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而造成名额空缺的,按同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在体检、考察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防止错过重要通知。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0日
原文标题:石家庄市法院系统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考察工作安排
原文链接:https://sjz.appms.cn/KaoSheng/56345/userhtml/fabuitem.html?filter=KOS4muWKoUlEPSfnn7PlrrbluoQnKS5hbmQuKOWPkeW4g%2BaXtumXtD0nMjAyM%2BW5tDEw5pyIMjDml6UgMDnml7YwMOWIhjAw56eSJykuYW5kLijlj5HluIPnsbvlnos9JzAxJyk%25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