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解决社区工作者配备不足的问题,经沧州高新区管委会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22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3年沧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3年沧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6日17:00
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2.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
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平台,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同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进入面试人员在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时须先使用有效的手机号进行验证,验证完成后才能登陆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验证时所用的手机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请报考人员务必使用自己的常用手机号进行报名。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须是近期免冠证件照(130像素*170像素,jpg或png格式),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错失报名机会。
6.审核通过后,考生及时通过网上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考务费。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意: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实际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上报名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于11月8日9:00至11月10日17:00,发送至邮箱(czgxqrsj301@163.com),并致电(8697631)确认。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约10个工作日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及时关注报名平台发布的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因未关注报名平台发布的各类公告,错过考试、体检、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2.笔试方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及《证件审核通知》于11月14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三)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须携带《2023年沧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证件审核表》(报名平台或沧州高新区官网均可下载)。招聘人数与进入证件审核人数的比例为1:3,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地点:沧州高新区管委会
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考生证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023年沧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证件审核表》(附件2)、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二维码须在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注意: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关注报名平台,查询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质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在报名平台通知。
(五)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中共党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需要对考生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同时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且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及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栏查询考生情况。
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1.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与所属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依据河北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除上述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五险一金”,不再享受补充绩效等其他薪酬待遇。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考试由沧州高新区人社局(组织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招聘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报名平台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请考生时刻关注-报名平台,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沧州高新区人社局(组织部)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组织实施。沧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报名网站技术保障电话:13185487010
(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沧州高新区人社局电话:0317-8697631
(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