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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昆明市寻甸县招聘村(社区)青年人才48人

寻甸县人民政府网站 | 2023-11-09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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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报名时间:2023年11月5日09:00至11月7日17:00(报名期间24小时均可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zk.hnlsrl.com/index.php”统一在网上报名。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2日09:30—11:0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应用能力、农业农村工作、基层治理等内容。

 

  一、单位简介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昆明市北部,横跨金沙江、南盘江两流域之间。东临马龙、沾益、会泽,西与富民、禄劝相依,北与东川、会泽接壤,南与嵩明相连,昆曲高速、嵩昭高速公路穿境而过,东川铁路贯通南北。全县国土总面积3588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街道),总人口57.8万人,是昆明市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之一,居住着汉、回、彝、苗等2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3.9万人,占总人口的24.06%。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公开招聘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二)招聘岗位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青年人才或后备岗空缺的村(社区)招聘48名青年人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属寻甸县生源或具有寻甸县户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存在涉黑涉恶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的人员。

  3.参与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参与聚众赌博、走私、吸毒,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人员。

  4.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5日09:00至11月7日17:00(报名期间24小时均可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zk.hnlsrl.com/index.php”统一在网上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相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2023年11月5日09:00至11月7日17:00,采取计算机审查和人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形。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补充。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地削减或取消公开招聘计划。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确认报名成功后,请于2023年11月10日09:00至11月1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zk.hnlsrl.com/index.php”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如遇打印问题,请及时与后台联系解决。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应用能力、农业农村工作、基层治理等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限为90分钟。报考人员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2日09:30—11:00

  笔试地点:寻甸县辖区内,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和寻甸先锋网站公示,资格复审于2023年11月16日09:00—17:00在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开展,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1.《报名表》一份及与《报名表》照片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1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得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得分当场公布。报考人员面试得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内容: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素质。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08:30开始。

  面试地点:寻甸县辖区内,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与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00,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次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六、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数,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

  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由县村(社区)青年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告知理由。

  七、公示

  经县村(社区)青年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各乡镇(街道)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和寻甸先锋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问题反映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入下一环节。

  八、选岗

  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组织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报考乡镇(街道)范围内依次选择具体村(社区)岗位。拟聘人员实行任职回避,与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村(社区)任职。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签订协议。由各乡镇(街道)按年与选聘的青年人才签订服务协议。初次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协议。是党员的青年人才,党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入乡镇(街道)青年人才党支部;不是党员的青年人才,应作为党员发展重点培养对象,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发展为党员。

  (二)岗前培训。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围绕党的政策理论、城乡治理、村级管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等内容,对任职的青年人才进行不少于32学时岗前培训。

  十、招聘人员待遇

  协议期内,青年人才纳入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加强村干部管理激励办法(试行)》规定,参照村“两委”副职待遇发放补贴。

  十一、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三)公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五)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协议:一是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二是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本公告由寻甸县村(社区)青年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三、监督及咨询电话

  寻甸县纪委县监委:0871—62662245

  寻甸县委组织部组织科:0871—62668163

  第三方服务后台:0871—68306025

  附件1:寻甸县2023年公开招聘村(社区)青年人才岗位计划表

  附件2:寻甸县2023年公开招聘村(社区)青年人才诚信承诺书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村(社区)青年人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kmxd.gov.cn/c/2023-11-02/67253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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