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对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审时间:
11月1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二、复审地点:
和平东路长乐社区一楼会议室
三、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
1.户籍证明材料:
(1)本人是衡水户籍,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2)本人不是衡水户籍的,配偶是衡水户籍,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配偶的户口本及结婚证;
(3)本人不是衡水户籍的,父母是衡水户籍,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父母户口本及亲子关系证明。
2.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备案表和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
3.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出具证书。
5.是中共党员的,需要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是烈士子女或配偶的,需提供国家民政部门核发的革命烈士证书以及和烈士的亲属关系证明;是退役士兵的,需提供退伍证。
以上证件均要求出具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纸)一份留存。
四、未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资格。对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岗位按报考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冀州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13日
原文标题: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相关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110.249.194.217:81/web/wenjian/20231113144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