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xian.gov.cn/)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应当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形成的考察材料负责。考察组成员与考察人选之间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的,应当报告并回避。考察前,应当对考察组成员进行培训,提供考察人选的有关情况,明确考察内容、考察程序、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等。并审查人事档案、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因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x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选择岗位
对报考乡镇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择岗位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择岗位顺序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择岗位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