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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葫芦岛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③体检公告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11-1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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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葫芦岛市2023年度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③》(2023.9.28)要求,对经过资格审核、面试考核等环节后,对符合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和人员

  体检时间:2023年11月17日(周五)上午8:00点开始。

  体检地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又称“市医院连山院区”)体检中心(地址:连山区连山大街15号)。

  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三、体检费用

  每人500元,费用自理。

  请考生在体检当天自带“现金”、听从安排、并在体检中心交款处直接缴纳。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一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黑色签字笔、500元现金等。

  2.体检前一天,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因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禁水。

  3.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在体检当日早7:40前到达体检中心一楼。体检开始(早8:00点)时仍未到达体检中心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5.女性受检者在月经期间的,请事先告知本组领队及医护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本组领队。

  6.请考生配合体检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7.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考生与体检医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9.考生要全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遵章守纪;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10.考生应严格按照体检医院有关要求参加体检;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体检期间,体检区域内禁止家属陪同。

  11.《体检表》中第三页,须由受检者本人在全部体检项目结束后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12.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3.体检有关其他事宜,请考生仔细阅读当日发放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

  14.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业务咨询电话:0429-3151629(工作日、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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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pdf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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