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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2.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按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被聘用人员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内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县外调动交流。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通知、公告):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2.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网上报名、打印《笔试通知单》或《面试通知单》):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3.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公开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4.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咨询电话:0314-7528562
6.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