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2023唐山玉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教师(第二次)总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体检、选岗、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要求通过“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选岗。所报岗位未明确具体单位的,被聘用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如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放弃选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没有明确具体单位和岗位的,在选岗前公布。
(三)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五)聘用。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玉田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出玉田县,否则按聘用合同约定的条款负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