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现将面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考生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系统,在主页面“消息”中查看笔试成绩。在“我的申请”中如在“笔试”上方显示“通过”即进入面试;显示“不通过”即未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
1.2023年12月30日8:00,签到、候场。8:30面试正式开始。
2.考生7:30可以进入校园。
三、面试、候场地点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综合教学楼A区。具体教室见现场公告。
四、面试题目及要求
面试试讲题目将在12月26日学校官网公布。考生根据抽到的面试题目进行试讲,时间限制在20分钟以内。试讲结束后进行评委提问环节。
五、面试程序
1.签到、抽取面试顺序编号。考生于规定的面试时间之前半小时到候场教室(8:00到场),签到并抽取面试顺序编号,由工作人员在签到表上记录。按照所抽取编号顺序进行面试(如:抽取到01号的应试者第一个面试,抽取到02的第二个面试,依此类推)。
2.考生在工作人员引领下进入面试教室,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题目,工作人员示意开始后进入面试环节,由工作人员计时。
3.面试结束后考生立刻离开考场,不得逗留。
4.评委打分。评委采用“体操打分”办法按百分制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即面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实行投票和打分双评价办法。评委组对面试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数高于或等于2/3的人员通过;同时按百分制打分,高于或等于60分为通过。投票和打分有一项不通过即面试成绩不通过。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资格复审
1.时间:2023年12月29日15:00-17:00
2.地点:综合行政楼501办公室
3.复审材料: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本科、研究生)、学位证(本科、研究生、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资格证书(如013岗位所需的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以上资格证等)和有关材料(如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党员证明材料、在职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和招聘岗位条件中其他条件要求的内容)。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
4.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在面试当天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方能进入校园参加面试。
对在规定时间(12月30日8:00前)未到场或到达现场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只能报告应聘岗位和现场抽签编号,严禁报告准考证号。在整个面试过程中不允许说出自己的姓名、住址、毕业院校及可能影响评委客观评价的信息。
3.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及时关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官网人事招聘栏和人事招聘系统主页“硕士招聘”中通知公告栏,及时了解最新相关信息。因材料准备不全或未及时看到通知等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无法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3年12月26日
原文标题: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及资格复审安排
文章来源:https://rsc.hebuee.edu.cn/info/1032/25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