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河北省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24年1月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为拟进入考核面试的选聘及招聘人员,招聘人员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河北省疾控中心实验楼203房间。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97号(因中心建楼施工,请走中心西门(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与东风路交口东南角))。(市内39路、49路、81路、71路、1环1路、1环2路、106路、46路、69路、33路公交车均可到达)。
联系电话:0311-86573160 86573161
三、参加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学校证明及学校录取证明;研究生学历考生须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报到证等。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蓝底照片两张。
5.报考人员为“高校毕业生”的2021、2022年毕业生的,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或各级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提供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管证明,同时提供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6.其他具体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佐证资料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协议书仅需复印首页),为提高资格复审效率,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相关佐证材料。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替。
2.考生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经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取消面试资格。
4.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完成递补。
河北省疾控中心
2024年1月4日
原文标题: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ebeicdc.cn/zxyw/62562.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