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现将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参加面试的人选从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面试安排
面试定于2024年1月11日进行。
请各位考生于1月9日上午9:00登录报名网站(https://sjz.appms.cn/),进入“考生报名”打印面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面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地点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97号[因中心建楼施工,请走中心西门(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与东风路交口东南角)]。(市内39路、49路、81路、71路、1环1路、1环2路、106路、46路、69路、33路公交车均可到达)。
联系电话: 0311-86573160、86573161
四、考察及体检人选产生的原则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2×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考察和体检。如排名靠前者体检或考察情况不符合聘用要求,将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情况依次确定下一名考生递补。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及面试准考证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2.考生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或考察时,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将情况报人事主管部门备案。
3.凡没有按时到达候考室候考或缺席的考生,作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4.面试时不得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和各类电子产品进入侯考室,不得携带任何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执行的,一经发现,视作舞弊处理。
5.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完成递补。
6.面试结束后迅速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议论,面试成绩当日在河北疾控网公布。
7.考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聘用信息公布
有关聘用信息将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河北疾控网及时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原文标题: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sjz.appms.cn/KaoSheng/79386/userhtml/fabuitem.html?filter=KOS4muWKoUlEPSfnn7PlrrbluoQnKS5hbmQuKOWPkeW4g%2BaXtumXtD0nMjAyNOW5tDAx5pyIMDjml6UgMTXml7YyMeWIhjM556eSJykuYW5kLijlj5HluIPnsbvlnos9JzAxJyk%25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