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河北省2025年度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职位表.xlsx
一、选调对象
列入《河北省2025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有关院校(学科)名单》(附件1)范围院校(学科)的毕业生,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 国内重点院校。国内部分重点院校及学科、部分知名科研院所、部分财经类和政法类院校相关专业中,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
2. 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河北省属13所骨干本科院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择优推荐的国家计划内统招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
二、选调职位
2025年度河北省面向有关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共提供777个职位,其中省直部门职位80个、市直部门和雄安新区工作部门职位198个、县直部门职位499个(职位表及各职位要求见附件2)。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生可报考省直、市直和县直相应职位,河北省属骨干本科院校毕业生可报考县直相应职位。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好、品行优,肯奉献、敢担当,能力强、作风实。
3. 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应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就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毕业生,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毕业生可纳入范围),一般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4. 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 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 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和组织管理能力;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体健康。
7. 须同时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
8. 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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