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合成。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结束后公布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和配偶,残疾人,随军家属,学历(学位)较高者。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选岗
由市招聘办会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统一进行选岗,按各岗位面试分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选择相应的招聘岗位。同岗位不同组同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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