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人才引进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蚌埠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人才引进专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综合保税区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bengbu.gov.cn/)、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htz.bengbu.gov.cn/)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
年11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测试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为: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蚌埠市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4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指“提交审核”),于11月25日12:00前登录蚌埠市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11月25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3.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11月26日12:00前通过蚌埠市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笔试费用45元/科),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4.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已缴费成功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7日9:00-11:00登录蚌埠市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于11月27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符合改报而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11月29日9:00至12月1日9:00登录蚌埠市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所有考生须参加。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具体笔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其中:
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每科满分100分,总分20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对于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11月28日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燕山路1599号创新大厦601,联系电话:0552-4099339)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2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三)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
笔试成绩在蚌埠市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公布。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专业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才发展集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及潜能等,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实际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还须达到该岗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数。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最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顺序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排序)。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蚌埠高新区管委会、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蚌埠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办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七、相关事宜
1.政策咨询电话:
蚌埠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2-4099339;
监督举报电话:蚌埠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办0552-4098110。
蚌埠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52-3125632
2.未尽事宜由蚌埠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htz.bengbu.gov.cn/)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附件:《蚌埠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人才引进专项招聘岗位表.doc》
蚌埠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
原文标题:蚌埠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人才引进专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链接MD5:cb08169186178ecb9ca6c20f15f973ab)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4/1112/2950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