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和资格复审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笔试成绩查询端口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09:00-11:30。
资格复审地点:高邑县委社会工作部(高邑县人民政府主楼434房间)
三、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籍材料:户口本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材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如取得学位证书应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笔试准考证。报名系统下载的《笔试准考证》。
(5)党员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
面试资格审核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政策咨询电话:0311-8408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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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11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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