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廊坊市广阳区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仪态端庄,具备与教师工作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25日至2007年6月2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考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工作经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高校毕业生”人员说明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三)对报考教师岗位人员的要求
报考人员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符合相应条件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以报考,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岗位信息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
1.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须一字不差(专业名称带括号的,审核时专业为括号内、外均可),具体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2.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在广阳区所属公办学校任教的合同制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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