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按照《唐山市市直中小学2025年选聘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拟面向部分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选聘教师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数额
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25年赴高校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师范大学的 202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类高校毕业生。
2025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5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 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曾经与相关县区签订过《河北省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专项选聘范围之内。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六)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NTCE成绩”,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七)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4年*月*日至2007年*月*日期间出生)。
(八)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具体专业名称”包含研究生二级学科名称。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2025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资格审核、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3日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网站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3日,2025年河北省毕业生就业市场河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现场。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准备报名材料后在校园招聘会现场进行现场报名。
3.需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5年7月15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扫描件。
(4)唐山市市直中小学2025年教师专项选聘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填写)。
(5)其他材料(大学期间荣誉、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现场查验原件后退回。
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唐山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徐老师0315-5750606(工作日时间内) 邮箱:tsfxoffice@163.com
(三)资格审查
我校依照发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面试
此次考试不限开考比例,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赋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采取说课、试讲、现场展示和结构化等多种方式。
考试时间地点以学校发布公告和通知为准。面试后,出现缺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五)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公示
1.考察:体检合格的,由我校选聘工作小组专管人员查阅拟聘人员档案,按照选聘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并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签约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选聘公告的各项规定。
2.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1 唐山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25年赴高校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 唐山市2025年市直中小学校专项选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文标题:唐山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25年专项选聘1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ebtu.jysd.com/campus/view/id/1024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