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万学子进邯郸”就业行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邯郸市2025年春季博硕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邱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进行。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硕人才工作岗位为15名高中教师。学科分别为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高中历史、高中地理、高中 政治,详见《邱县2025年春季博硕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高校QS世界排名前500以内知名院校(详见附件3)毕业并经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其中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期间所学专业,须与就读本科或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保持一致。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6.自2017年起,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可参加本次博硕人才引进;
7.高中教师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2025年春季博硕引才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人员;
9.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10.失信被执行人;
1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选聘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邱县宣传公众号等媒体发布选聘公告,确定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①报名时间:自2025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
②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所有报名相关材料(报名表提交电子表格、其他材料提交扫描件)以文件夹打包的方式发送至邮箱qxbsxp@163.com,文件夹名称应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便于审核。
③报名材料:
A.《邱县2025年春季博硕人才引进报名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写详见附件2)
B.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C.教师资格证
D.研究生毕业证书、研究生学位证书、研究生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
E.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本科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
F.蓝底小二寸照片
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初步审核
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
(3)资格审核
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由应聘人员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合格后,进行测评环节。具体测评时间和通过审核人员由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3.测评
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校长、教师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工作。
采取试讲(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为70分)方式进行测评,并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试讲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体检环节。比例内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者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所列情形。
七、纪律监督
1.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测评、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3.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拟聘用人选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3.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4.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用人单位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5.如受特殊因素影响,造成选聘工作无法如期实施的,我们将及时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持续关注网站公告。
联系电话:0310-8399161
监督电话:0310-8399570
中共邱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qiuxian.gov.cn/xwzx/gggs/202502/t20250228_2109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