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沧州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第一批)公告》相关要求,现对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第一批)笔试成绩予以公示并对证件审核和面试等事宜进行公告。
一、笔试成绩公示
具体笔试成绩见附件,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二、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一)证件审核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证件审核地点:沧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科楼负一层会议室。
(三)证件审核需携带材料:
1.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2025年3月31日9:00起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s://cz.work-oa.com打印面试通知单)。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反正面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简历;
4.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且证明中需注明毕业取得学历学位日期,并需书面承诺2025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招聘公告附件3)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近期清晰彩色标准证件照(底色不限);
7.国外学历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报名时尚未取得认证报告的,需书面承诺2025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招聘公告附件3);
8.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招聘公告附件2)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毕业论文、成绩单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岗位要求“护士执业证书”,已通过执业护士考试未注册人员,务必提供考试成绩证明或查询记录,未提供的,取消报考资格;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请务必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未提供的,取消报考资格。
2.证件审核工作面向笔试通过人员,未通过笔试不能参加证件审核;
3.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证件审核,无法进入面试环节的,后果自行承担;
4.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请于4月1日前与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317-3778005,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30-17:00)。
5.因现场审核时间集中、人员密集,建议各位报考人员选择乘坐公共交通来院递交相关材料(公交线路:459路,489路,29路,10路);
6.证件审核合格后,我院将在面试通知单上盖章确认,未进行盖章确认的面试通知单无效,无法正常参加面试。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实践能力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会场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沧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3月28日
附件:沧州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第一批)笔试成绩公示
原文标题:沧州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第一批)笔试成绩公示及证件审核、面试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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