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经济开发区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面试测评已于2025年4月6日完成。按照《邢台经济开发区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引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面试测评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请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按时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并做好后续工作。
一、面试测评成绩公示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情况
(详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4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下午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邢台经济开发区(邢台市祥和大街668号)党群工作部A-801房间。
(三)资格复审所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交:1.《邢台市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与报名时一致),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栏进行个人手写签名、按手印。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3.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5年7月底能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4.2025年应届毕业的考生如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等相关佐证材料;5.报考教师岗位的复审人员,须提交初中及以上相应的专业教师资格证;6.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到场,并确保自己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如有问题请提前沟通联系,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的,也未主动提前沟通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通过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面试测评成绩情况和资格复审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组织对考生本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报名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岗位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和考察要求同上。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特别提醒
(一)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毕业,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对进入考察及其后续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
(二)进入拟聘用人选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市委人才办指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高效开展。区纪工委全程参与各环节工作。坚持做到德才兼备、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竞争择优,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319-3636887
邢台经济开发区高层次人才
招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6日
原文标题:邢台经济开发区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 面试测评成绩公示及后续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tkfq.gov.cn/index.php/index/shownews/id/19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