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是河北中医药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也是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定点医院。
医院始建于1965年3月,名称和院址先后几经变更。2019年12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发展中医药事业和建设健康中国战略,深入推进河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经省编办批准,医院划归河北中医药大学,成为河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医院现占地面积117.52亩,建筑面积74134.02平方米。医院总体建设发展规划分三期完成,目前,一期的门诊医技楼投资1.7亿元,建筑面积35447.25平方米,现已投入使用;二期建设医技楼剩余部分及住院大楼;三期建设感染楼。建设完成后医院总床位800张,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
医院现编制床位650张,在职职工825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14人,正高级50人,副高级113人,中级320人。设临床科室36个,医技科室11个。医院学科发展齐全,特色专科突出,专业优势明显。肺病科为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肿瘤科、肺病科、脾胃病科、内分泌病科、康复科、肛肠科、脑病科、外科为省级中医优势专科。急诊科、心血管病科、骨伤科、儿科为河北省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神经病学、内科学(心血管病)为河北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中医内科学为培育学科建设项目。定州市内镜、病理、影像、心血管内科、超声、呼吸、肿瘤内科口腔、骨科、泌尿外科等10个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挂靠本院。
医院是中国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省高级创伤中心、爱婴医院、全国首批PCCM规范化建设达标认证单位;中国肺癌防治联盟-肺结节诊治分中心、定州市肺癌中心;河北省胃肠超声技术培训中心。
近年来,医院重点引进了中西医结合高素质人才和专业学科带头人,合理增设具有中医药治疗特色优势的中医肛肠科、皮肤病科、推拿科等科室,积极开展“中药膏方”、“冬病夏治”等特殊优势中医药项目研究工作,建立河北省浊毒证重点实验室临床研究基地。深入推进“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惠民工作,医院聘任全国名中医,设立名医工作室和传承工作室,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拟选聘博士研究生7名,其中临床医师岗位5名,科研人员2名。
临床医师岗位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所学方向为呼吸内科(肺病)、肾内科(肾病)、普通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专博,2025年7月1日前需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证、规培证,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科研人员岗位要求: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创新性开展临床或药学、中药学等专业相关研究工作,所学方向为呼吸内科(肺病)、药学、中药学,学博,2025年7月1日前需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证,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当前,医院处于战略转型时期,为满足临床以及科研工作需要,急需选聘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医学院校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bsdqrmy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或目标单位参加校园双选会、招聘会,现场发布或者线上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接收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13日17:00;
(2)电子邮箱:defsyy@hebcm.edu.cn;
(3)提交材料:
报名者可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XXX(姓名)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Excel电子版;
②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③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PDF扫描件,2025年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需在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扫描件;
④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PDF扫描件;
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合格证书。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相关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由测评考核组综合评定是否予以录取。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2355281(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2355298(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监察审计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卫敏 李 锦
联系电话:0312-2355281;手机:13103327249、15830218288
传真: 0312-2355284;电子邮箱: defsyy@hebcm.edu.cn
附件:1、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
2025年5月28日
原文标题: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bsdqrmyy.cn/shownews.asp?aid=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