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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邢台新河县中医医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2人公告

未知 | 2025-06-04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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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医院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新河县中医医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岗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热爱卫生事业,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年龄在18-40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六)纳入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按应届生可以报考,暂时未取得医师资格证的需两年内取得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七)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新河县中医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八)身体健康,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一)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新河县中医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3)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报名方法

  2025年6月2日通过“新河县中医医院”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6日。

  (2)报名地点:新河县中医医院门诊楼三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新河县中医医院人事科(上午8:00-11:30,14: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4)报名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报名表、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照片5张、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人数不足时,经医院班子会研究调整招聘岗位数。

  (二)考试形式

  (1)由新河县中医医院组织考试。具体时间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者及时关注,医院不再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笔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在报名人数严重不足时直接面试。笔试内容主要考察专业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技能、交流能力、专业答辩等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3)考试总成绩组成。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进行的,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采取直接面试进行的,按面试成绩100%计算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面试评委打分,从高到低排序比较,分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新河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新河县中医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现实表现、违法犯罪、违规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新河县中医医院编制外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根据需求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八、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凡考生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要求处理。

  (三)对招聘岗位具体条件有关事项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可通过岗位信息表咨询电话栏查询。

  报考咨询电话:0319-4982618

  本公告由新河县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2025年6月2日

  附件1:《新河县中医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新河县中医医院2025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文标题:新河县中医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MsA5wxo_20ezcNxAVQy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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