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大清河河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现就河北省大清河河务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面试人选须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户籍页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研究生毕业的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毕业的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学校未发放的,请自行在学信网上彩色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另需填写《河北省大清河河务中心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1),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全部发至邮箱(dqhrlk@163.com)进行网上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对网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电话(短信)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二)复审特别说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未通过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电话通知,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递补人员持复审材料于6月18日下午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选凭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全过程,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后续考察、公示、录用以及试用期内,经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学校或相关单位,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25年6月19日上午9:00(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地点:河北省大清河河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保定市竞秀区隆兴中路133号院内)
(三)2025年6月18日下午14:30至17:30,参加省大清河河务中心面试的考生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户籍页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毕业的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毕业的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学校未发放的,请自行在学信网上彩色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河北省大清河河务中心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1)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现场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注意事项
1.面试当天,考生凭面试通知单、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准时报到。
2.采用结构化面试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限8分钟内。
3.面试时考生只报本人抽签号,不得报姓名等其他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hebei.gov.cn/)公布,同时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
联系电话:0312-5906105
河北省大清河河务中心
2025年6月10日
原文标题:河北省大清河河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t.hebei.gov.cn/a/2025/06/11/9E10A271F8A34A888CB846986F90D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