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5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经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其中初中教师42名、小学教师58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25名(其中医学类岗位23名、综合类岗位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冀南新区文教体旅服务中心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均为冀南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择单位、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共计100人,乡镇卫生院医学类岗位、综合类岗位共计25人。其中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54人、定向招聘岗位11人、中小学教师“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2人,具体详见《邯郸冀南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邯郸冀南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7月14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在中小学教师“退役军人”定向岗位招聘中,服役年限满12年以上的退役士兵,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7月1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具有国家承认的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资格证书等条件。国(境)外留学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7.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中小学教师“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10.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户籍、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11.学历及资格要求:
(1)教育类岗位
①初中教师岗位(含定向招聘岗位、中小学教师“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②小学教师岗位(含定向招聘岗位、中小学教师“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小学全科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应聘人员须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有效期内相应教资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医学类岗位
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要求详见《邯郸冀南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类岗位信息表》。
(3)综合类岗位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要求详见《邯郸冀南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综合类岗位信息表》。
12.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1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1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具体招聘岗位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3年7月14日及以后毕业,从报名第一天往前倒推两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3年7月14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从报名第一天往前倒推两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定向招聘岗位:
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且考生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含2025年)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河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含2025年)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且为2025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其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后确定起聘时间。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卫生类岗位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卫生类岗位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3.中小学教师“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
该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军人”,且考生应符合相应学历、学位、专业、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rpta.cn/exam/316),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18日8:30至17:30。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于被取消的招聘岗位,其报考人员允许在统一报名结束后改报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岗位的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7天内退还报名考务费。
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和改报情况在冀南新区官方网站公布。
4.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后,在考生资格复审同一时间地点(具体见考生资格复审公告)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其中小学学段和初中学段分别命题;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能力测验;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一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新区内举行,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详见冀南新区官方网站。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医学类、综合类为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冀南新区官方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冀南新区官方网站通知。
(三)资格复审
考生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岗位要求的本人及户主户口页(或结婚证,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页);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5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阶段可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有效期内相应教资考试合格证明,并书面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医学类岗位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及中国卫健委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或中小学教师“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应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件(证明材料等)、退伍证等。对于2025年服务期满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证明,由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确认(“特岗教师”项目人员由县级教育部门开具证明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县级团委开具证明并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县级人社部门开具证明并盖章),证明上需明确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地(单位)、服务起止时间(预计服务结束时间)等。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面试前,各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冀南新区官方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新区内举行,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面试方式。
教育类岗位:面试由两部分组成,具体包括试讲和答辩。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部分满分60分,答辩部分满分4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总共为15分钟,每名考生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现场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同一岗位试讲题目相同,同一岗位答辩题目相同。
医学类岗位、综合类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同一岗位面试题目相同。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根据岗位不同,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从业基本素养以及专业掌握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冀南新区官方网站公布。
5.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试讲和答辩及结构化面试分别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为考生的该部分成绩或面试成绩。
6.成绩计算。
教育类:
面试成绩=试讲分数+答辩分数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医学类、综合类: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分数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冀南新区官方网站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笔试成绩比较。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冀南新区官方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冀南新区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递补。
(八)选择单位
对教育类及医学类岗位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择单位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择单位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择单位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单位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单位,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单位,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择单位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择单位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择单位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择单位顺序不变。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审核并报冀南新区管委会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择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八、纪律要求
在冀南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监督指导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名单见附件。招聘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招聘工作透明度,招聘坚持政策、计划、资格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择单位和聘用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3117125(组织人事局)
6299217(文教体旅服务中心)
6019911(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6299110(纪检监察工委)
技术咨询电话: 85625268
附件:
4.邯郸冀南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类岗位信息表
5.邯郸冀南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综合类岗位信息表
原文标题:邯郸冀南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ryig1up0G6ELqLd4G3oU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