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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河北省国资委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证件审核通知

未知 | 2026-04-0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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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北省2026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安排,现就我委证件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件审核时间

  4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证件审核地点

  河北省国资委1824室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45号

  联系电话:0311—87908087

  三、审核内容

  证件审核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材料如下:

  1、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科、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证明信(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6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或研究证明;

  2、国有企业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起止时间、具体从事工作等)、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有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出具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无问题,证件类材料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证明类材料,留存原件;笔试准考证需留存1份。以上材料请提前复印。

  2、在证件审核中,发现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录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其考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原文标题:河北省国资委关于2026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证件审核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hbsa.hebei.gov.cn//TZGG197/1775718033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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