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承德市教师教育振兴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2年)》(承教通〔2020〕61号)、《关于印发公费定向培养乡村小学全科教师实施办法的通知》(〔2019〕-39)和《承德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议事纪要》(〔2025〕2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对2020年、2021年参加高考被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录取后,与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兴隆县人民政府签订《承德市公费定向培养乡村小学全科教师协议书》,2025年毕业经考试合格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进行了专项招聘,现有尹姿惠等19名2025年市属公费定向培养乡村小学全科教师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合格,拟确定为专项招聘人选,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举报电话:505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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