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
2026年8月24日9:00签到,迟到取消资格。
(二)地点
河北医科大学中山校区(中山东路361号)图书馆一层多功能厅
(三)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2.自高中毕业起,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条件中要求为“高校毕业生”的2024、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或各级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提供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管证明,同时提供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属党委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并盖章,落款须签署日期;
5.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须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国(境)外毕业的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翻译机构的翻译复印件;
6.岗位要求获奖或证书条件的应提供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所有复印件等材料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并由本人签字。
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和资格复审同步进行,心理测试需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五)注意事项
进校需查验身份证、准考证。
联系电话:0311-86266171/86265545/86265549
文章来源:https://ren.hebmu.edu.cn/a/2026/08/21/1861EC2F32034CBBA5BEB2E6AC03D9C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