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衡水学院2026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的安排,为做好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二、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衡水学院桃城校区东院(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行政楼4层
三、提交证件材料
1.按照选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报考时填报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内高校毕业生出具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3.在职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盖公章)。
4.对于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书的应届生考生,需在资格复审现场填写承诺书(衡水学院现场提供),承诺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材料,未取得的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填报不实等情况的,即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将按照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报送的证件材料要求同上。
衡水学院
2026年8月23日
原文标题:衡水学院2026年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hsnc.edu.cn/info/1073/2327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