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泰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县委编办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医疗系统除外)公开考试选调1名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泰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综合岗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范围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医疗系统除外)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没有受到过党纪政纪的处分;没有受到刑事和社会治安处罚;
3.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以及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能力;
4.具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截止2019年11月8日;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6.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2.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4日—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09室)。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报考人员需填写《泰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年度考核的等次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至11月15日。拟选调人员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此次选调。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组织考试。考试单独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理论知识、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第一名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有相同成绩者,通过加试笔试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5.体检和考察。体检前一天下午18:00前,入闱人选(入闱人选仅一人的情况下)书面提出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一次;如再次不合格,则取消此次选调工作。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6.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7.调入。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8638831。
监督举报电话:863755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泰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8日
附件:
泰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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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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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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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1寸 彩色照片)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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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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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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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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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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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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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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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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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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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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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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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专业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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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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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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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 信 承 诺 |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签名: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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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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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审 查 意 见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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