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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法学专业科目复习重点:民事诉讼法

河北人事考试网 | 2021-02-0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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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类(法学)专业科目为应聘法学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笔试的专业内容。为了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河北河北华图整理了法学重要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

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法概述

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民事诉讼法适用范围和包含程序。

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基本原则;基本制度。

三、管辖与主管

主管;管辖概述;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管辖权异议;管辖恒定原则。

四、诉的理论

诉的要素;诉的分类;反诉。

五、诉讼参加人

当事人概述;原被告的确定;共同诉讼;诉讼代表人;第三人;代理人。

六、民事证据和证明

证据;证明。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保全;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拘传;罚款和拘留;训诫;责令退款;救济方法。

九、调解

调解的范围;调解的程序;调解书。

十、期间和送达

期间;送达。

十一、一审程序

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二、二审程序

上诉的提起;二审的审理;二审裁判。

十三、审判监督程序

再审的启动;再审的审理。

十四、非讼程序

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十五、执行程序

执行的开始和结束;执行中的具体制度;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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