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六年级女生朱某学习不好,经常在课堂上讲话。一天上课,朱某又和同桌的男生说话,教师张某批评朱某说:“你怎么这么贱呀,能不能不招惹男生呀!”朱某听后立刻大哭,用头部在课桌上猛烈撞击,造成额头出血。关于朱某所受的伤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学校承担朱某伤害的主要赔偿责任
B.张某侵犯了朱某的言论自由权
C.朱某家长承担朱某伤害的赔偿责任
D.张某承担朱某伤害的部分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
解析
朱某自伤的主要原因是教师张某具有侮辱性的批评,张某违反了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所以学校应该承担朱某伤害的主要赔偿责任。故选A。
BCD项:均为干扰项,不合题意,故不选。
考点
法律法规
学 生 伤 害 事 故 处 理 办 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来源
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