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三权分置”,是农村改革又一次重大制度创新,是湖北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作出的贡献,“三权”指的是:
A.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农户的承包权和收益权
B.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户的承包权
C.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农户的承包权和经营权
D.集体建设用地转让权、农户承包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地收益权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时政。
第二步,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指出,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简称“三权”)分置并行,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因此,选择C选项。
考点
常识判断
政治
时政
来源
2017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考试《综测》真题第20题、2017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考试《行测》真题第2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