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下列属于不可以提起复议的行为是:
A.国务院某部门的《关于提高食盐出厂(场)价格的通知》
B.某市政府的《××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C.某镇政府的《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
D.某省人大的《××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复议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由此可知,除上述规定的三类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在行政复议是附带审查外,其它抽象行政行为或法律法规都不能附带审查,即不可以提起复议的行为,包括国务院各部委规章、地方人民政府规章及地方性法规等。我国国务院制定和颁布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公布地方性法规。因此,某省人大的《××省实施办法》属于地方性法规,即属于不能提起复议的行为。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本题考察的是在行政复议中可以附带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不能单独申请行政复议,满足上述《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的三类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在对与其有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申请附带审查。
A项:国务院某部门的《关于提高食盐出厂(场)价格的通知》,属于国务院部门的规定,符合上述第1项。不选。
B项:某市政府的《XX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符合上述第2项。不选。
C项:某镇政府的《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属于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符合上述第3项。不选。
考点
常识判断
法律
行政法
来源
2010年0206福建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第19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