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遴选公文写作】公文材料常见的错误(三)
(一)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例如:“十二五”规划、二万五千里长征、三心二意、零点方案、第三季度、十六届四中全会等。
(二)邻近的多个数字(一、二……九)并列连用,表示概数(连用的多个数字之间不应用顿号隔开)。例如七八十种、一千七八百元、五六万套、七八个、十五六岁等。
(三)星期几一律用汉字,如星期三。
(四)中国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夏历月日、各民族非公历纪年等,均使用汉字。如:万历十五年、八月十五中秋节、正月初五等。有时为了表达得更加明白,可以在它们的后边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
(五)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或其他特定意义的词组,应用汉字数字。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为避免歧义,要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用间隔号“·”隔开,并外加引号。如:“一·二八”事变(1月28日)、“一二·九运动”(12月9月)等。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是否使用引号,视事件的知名度而定。如五四运动、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九一三”事件等。
(六)用“几、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约数时,使用汉语数字。如:几千年、百多次、十余年、八万左右、三十上下、约五十人等。如果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意义和比较意义的数字,用“多、约”等表示约数时,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其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如:该省从机动财政中拿出近2000万元,调拨钢材3000多吨、水泥3万多吨、柴油1400吨,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七)行政机关公文和军队系统公文成文时间用汉语数字。但党委系统公文成文日期应按规定使用阿拉伯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