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社会工作者公基辅导

首页 >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 笔试备考 > 公基辅导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法的概念特征知识总结

华图教育 | 2023-04-19 10:47

收藏

文章页

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法理学是常考板块,而法理学中又经常考查法的概念特征。为此,我为大家梳理总结了该部分知识点,以便大家迅速掌握。

一、法的概述

(一)概念: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分析:法的概念其实是法的特征的集中表述,二者可结合起来学习。重点记忆法的概念,从而理解法的特征。

(二)本质;

1.法的本质表现为正式性。法的正式性又称法的官方性、国家性,指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正式的官方确定的行为规范。

分析:法的产生方式仅有两种,即国家制定或认可。

2.法的本质反映为阶级性。法的阶级性:是指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分析:“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意思是说法是由统治阶级的根本的整体的利益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的体现,它既不是统治阶级内部各个成员、各个集团、各个阶层的意志的机械总和,更不是某个成员、某个集团或某个阶层的意志。统治阶级的意志只有经过国家机关被上升为国家意志、被客观化正式化为具体规定才可能成为法。这就意味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有可能成为法,也有可能不成为法;既可能表现为法,也可能表现为其他东西,如政策。题目中最常见考法即为法的本质是阶级意志性。

3.法的本质最终反映为物质制约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因此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通俗地讲,社会物质生活水平发展到哪一步,法律才能到哪一步。

分析:法会受物质经济制约。

(三)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社会规范。

( 1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因此,国家以国家的强制力作为保证法实施的力量,具有国家强制性。

(2)其他的社会规范也具有强制性,但是它们都不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它们实施的力量,不具有国家的强制性。如道德规范主要依靠人的良知、内心确信及其社会舆论等来保证其得到实施。宗教规范的实施主要是通过精神强制的方式,但也必须依靠清规戒律、惩罚制度来保证教徒的遵守。

分析:因此,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的最大区别在于国家强制性。

4.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5.法是具有严格、明确的程序的社会规范。

6.法是具有可诉性的社会规范。

【牛刀小试】法的本质为:(单选)

A.阶级意志性

B.国家强制性

C.权利义务性

D.可诉性

【解析】:本题答案为A。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因此A选项正确。

文章页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