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的区别:
1、在含义上不同: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的人才中介服务接受各类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其代理有关人事业务;事业编制是事业单位编制的总称,像学校就是典型的事业单位;
2、在类型上不同:人事代理就是将过去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的一部分人事业务分离出来,委托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来承担,单位只管用人;事业单位分为自收自支、差额拔款、全额拔款三种类型。
3、在性质上不同:人事代理是一些技术性、专业性、事务性、咨询性的具体人事业务工作,由人才中心给予统一代理;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务员考试。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实现人档分离和人才社会化管理。对用人单位而言,可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各类人才而言,个人不再是“单位所有”,流动变得十分方便,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