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就业困难毕业生尽快就业,按照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在全县开展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招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等岗位。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四、报名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户口页(户主页与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全日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表》一份,现场报名时领取。(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报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白底照片1张。
五、聘用和待遇:
招聘人员经报名和资格审核合格后,确定岗位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海兴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援助协议,统一安排工作。对招聘人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海兴县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给予岗位补贴,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9日(工作日时间报名)。
2.报名地点:海兴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北大厅。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317-6621902
原文标题:海兴县社会事务局关于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haixing.gov.cn/haixing/ADD10781/202308/8da8ff5fb72a43fe91f9f054658e412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