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开展“十万学子进邯郸”行动,吸引和集聚高层次人才,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邯郸市2025年春季博硕人才引进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人才需求,决定面向社会为馆陶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人才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测评选聘方式进行。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引进博硕人才18名,其中,县第二中学15名、县人民医院1名、县中医医院2名(职位表及各职位要求、具体咨询电话见附件1)。
四、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高校QS世界排名前500以内知名院校毕业并经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及以后出生);引进到一般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3月及以后出生);引进到公立医院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3月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其中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期间所学专业,须与就读本科或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保持一致;
6.自2017年起,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可参加本次博硕人才引进;
7.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受到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现役军人;
8.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9.已通过邯郸市2025年春季博硕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人员;
10.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1.失信被执行人;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所列情形。
六、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tao.gov.cn/)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3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方式: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地址:馆陶县委组织部。(馆陶县金凤街北侧县委大院,县委、县政府综合楼5楼会议室)
4.现场需提供材料:
①贴有小二寸照片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⑤各学历阶段(专科及以上)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提供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⑥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⑦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⑧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测评。指定专人负责聘请经验丰富的异地评委组成专家组进行测评工作。医疗系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育系统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测评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0分。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据各岗位选聘计划数额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馆陶县2025年春季博硕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测评有关事项将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应做好提供有关材料和档案准备工作。考察主要是对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用人单位、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入编、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用人单位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拟聘用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6.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资格审核、测评、体检和考察。
7.如受特殊因素影响,造成选聘工作无法如期实施的,我们将及时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持续关注网站公告。
8.本公告由馆陶县2025年春季博硕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引才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310-2889708
监督电话:0310-2712380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咨询,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附件:1.馆陶县2025年春季博硕人才引进职位表
2.馆陶县2025年春季博硕人才引进报名表
3.世界大学QS排名前500以内知名院校名单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馆陶县委组织部
2025年2月28日
原文标题:馆陶县2025年春季博硕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antao.gov.cn/xwzx/gsgg/202502/t20250228_2109633.html